循環採購指南 (114年修訂稿)
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循環採購指南
公部門採購產品服務化 (114 年修訂稿)
壹、前言
聯合國(2017)預估2030 年全球人口將高達 86 億人,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, OECD)預估屆時中產階級人口將來到 49 億人;英國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(2013)預估,2020 年全球資源開採量將達820 億公噸,但仍無法滿足人類整體需求,資源短缺問題將加速惡化,且廢棄物產生量將逐年攀升,過去不斷耗用地球資源,且經製造生產及消費之線性經濟(Linear economy)模式開始受到質疑,循環經濟(Circular economy)概念逐漸受到產業界及各國政府關注,希望共同解決人類面對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兩難之困境。
循環經濟具實質減碳的效益,依英國艾倫麥克阿瑟基金會研究結果,全球排放量約 55%來自能源的生產及使用,45%則和工業、農業的產品製造加工過程相關。其中,產品製造相關項目中,食物、鋼鐵、水泥、塑膠、鋁等 5 類產品碳排放占 68%,透過新興技術等方法可減少 55%的碳排放,其餘 45%則須仰賴循環經濟才能達成淨零排放(如圖 1),其建議採取的策略主要包含:1. 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產生、2. 以租代買、共享方式重複使用產品並透過維修延長產品使用年限、3. 使用再生材料替代原生材料。
此外,循環經濟納入既有商業模式對企業營運有正面效益。富比士雜誌(Forbes, 2017)調查指出,循環經濟已逐步成為品牌企業之經營基礎,企業決定投資循環經濟,主要為「建立良好品牌形象」,其次為「降低成本/增加資源使用率」及「增加營收」,且於化學產業(43%)、科技產業(42%) 及汽車產業(34%) 等回覆均表示循環經濟可帶來財務回報(financial payback),故對企業整體營運及獲利均有實質助益。
歐盟在循環經濟的推動上最為積極,陸續推動相關政策、制定目標、敦促成員國兼顧經濟發展及資源循環。歐盟執委會於2015 年公布「循環經濟行動方案」(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),且於2018 年推出新「循環經濟套案」(Circular Economy Package),宣布於2030 年前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,以節制資源使用並推動資源循環;2019 年歐盟執委會主席於聯合國氣候大會 COP25 公布《歐洲綠色政綱》(European Green Deal),其重點如圖2 所示,內容包含制定未來3 年要推出50 項政策的行動路線圖,旨在促進歐盟經濟的永續發展,將氣候及環境挑戰轉化為政策。其中涉及民眾消費行為之推動內容包含「永續產品」、「可重複使用或回收包裝」、「維修權之倡議」、「賦予消費者更多資訊」、「避免過度包裝與廢棄物」、「跨價值鏈聯盟合作」、「產品使用回收料要求」等。2020 年歐盟通過「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」 (A new 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 ),針對產品生命週期採取措施,運用經濟活動改變產品生產方式,以適應綠色的未來並增強綠色產業之競爭力。該計畫亦期望賦予消費者更多權利,使其購買產品時能著眼於資源永續,做出符合自身利益及環境利益的選擇,並為所有人提供機會能同步邁向循環經濟,不讓任何人落後(如圖3)。
歐盟之外,亞洲國家制定資源循環政策基本計畫,設定目標分階段實施,如日本「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計畫」自 2003 年起,每5 年一期,目前已進展至第五期,並將循環經濟轉型定位為國家戰略;韓國制定「資源循環基本法」,作為將韓國經濟社會結構改善為可持續資源循環型的法律基礎。 於2018 年展開 「第一期資源循環基本計畫(2018-2027)」 ,以10 年為一期逐步邁向資源循環階段性目標。